各院、部:
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高办函〔2013〕3号)的要求,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
认定为“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”的基本条件:
1.高校与合作单位签订基地合作建设协议并有效执行。
2.高校与合作单位建立联合管理部门负责基地的建设、管理和运行,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规范。
3.基地有较为完备的生产与教学条件,能充分保障实习实训培养方案实施。
4.基地有支持和保障高校学生、教师完成实习实训、挂职锻炼等活动的指导教师队伍。
5.基地能接收一定规模大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活动,提供必要的住宿、学习和生活条件。
二、申报方式
各学院(专业)与合作单位共同组建、联合申报,提交基地建设方案(主要包括前期工作基础、建设目标与内容、组织机构、管理办法、师资队伍、实践条件、实践形式、实践内容、接纳学生数量、共建协议等)。
三、2013年度申报工作有关要求
(一)申报条件要求
2013年度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申报工作按照鄂政办发〔2012〕69号、鄂教高〔2012〕14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。
(二)重点建设领域
2013年度,我省继续支持高校面向我省支柱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、现代农业、食品、纺织、医药、服务业、建筑业、旅游业等领域建立的基地。继续支持高校依托国有大中型企业、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建立的基地。优先支持高校依托各类工业园区、高新技术开发区、农产品加工园区和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建立的基地。优先支持高校与高校之间以学科、专业特色为纽带深度合作,与合作单位共同申报。
(三)具体数量
各院部(专业)应根据条件确定申报合作单位,每所学院至少申报一个基地。
(四)申报材料
各院部(专业)与合作单位申报省级实习实训基地,应提交1.高校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公文;2.高校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;3.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等材料。
第2、3项材料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及《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推荐汇总表》请于2013年6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。联系人:吴洪刚,联系电话:87170140。
附件:1.
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指南.doc
2.
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推荐汇总表.doc
教 务 处
二○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