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本要求
1、任课教师要做到教书育人,言传身教,为人师表。
2、为确保教学质量,各任课教师应以“教学大纲”为依据,合理组织教学内容,优选教学方法,全面系统地组织
教学;
3、严格按照指定的教材、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制订教学进度表,组织好课堂教学,使学生通过课堂学习、课
后练习,熟练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;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期教学任务。
4、根据学生情况、专业特点和课堂教学要求,在教学过程中坚持详略结合,精讲多练,理论联系实际等原则,
突出重点,解析难点,抓好学生平时作业练习,训练学生的应用能力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。
5、认真抓好最后阶段的课程复习。按教学大纲及教材内容,全面系统地复习,引导学生掌握所学知识,提高考
试的合格率。
6、要在教学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,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,使学生掌握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
基本技能,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实施合格+专长培养,为学生适应社会需要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二、时间安排:
2009级毕业班各专业教学从2012年2月20日开始,至4月27日结束,共计10周。所有教学任务及补考、成绩登录、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须在4月27日之前完成。
2010、2011级各专业教学从2012年2月20日开始,至2012年7月7日结束,共计20周。其中课内教学安排16周,实训1周,考试1周、机动2周。
三、几点说明:
1、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学期教学实施计划,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及学时。
2、节假日或教师请假等原因需要调整教学时间,院系可以自行调整,但必须及时报教务处备案。
3、学期教学实施计划表中,“学分”栏括号内数字表示该门课程的总学分。
长江职业学院教务处
二○一二年一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