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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2-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
作者:gaoqin 来源:http://jwc.cjxy.edu.cn/  时间:2012-11-06 09:28:38 点击:

各院、部:
  为确保全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,使教学实施计划的编制更加合理、规范,现将2012-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各年级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2012-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实施计划。
  二、教学实施计划编制的具体工作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人负责。院、部负责人对教学实施计划认真审查,特别是对课程的结构及布局、课程名称的确定、理论学时与实践学时、学分的分配、周学时及总学分的控制等内容要重点把关,确保教学实施计划的科学性。
  三、对于本学期已作调整的课程,制订计划时要防止重排和漏排。
  四、学期教学实施计划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且需要调整时,院部必须填写《教学计划调整申报表》,经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报教务处审核,经主管校长同意方可实施。
  五、各院、部在选用教材时,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选择高职高专类教材,尤其是近三年出版的优秀高职高专类教材,同时要考虑本专业学年教材费用的使用额度。填报使用教材时,除填写教材名称、作者、出版社(注明版本)外,还必须填写书号。
  六、教学时间安排:
  2010级毕业班各专业教学从2013年2月25日开始,至5月3日结束,共计10周。所有教学任务及补考、成绩登录、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须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完成。
  2011、2012级各专业教学从2013年2月25日开始,至2013年7月12日结束,共计20周。其中课内教学安排16周,实训1周,考试1周,机动2周。
  七、各院、部应认真填写《学期教学实施计划》表,所有栏目必须按要求填写,不得空缺。
  八、《学期教学实施计划》表填写说明:
  “课程名称”栏:要严格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填写,不得随意更改;
  “课程类别”栏: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别填写;
  “学分”栏:指该课程学分。如该门课程分多学期开设,以“该课程本学期学分(该课程总学分)”形式填写;
  “起止周数”栏:指该门课程根据学校校历的安排,开始教学和课程结束的周数,以“开始教学周-结束教学周”的形式填写;
  “平均周学时”栏:本学期总学时除以本学期实际教学周数的值;
  “教材名称”栏:除填写教材名称外,另须注明版本和书号(如某书号为:ISBN 7-101-04445-X,填写时只填7-101-04445-X即可);
  九、各院系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经院、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,送交教务处复审,由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。
  十、各年级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由公共课部于2012年11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,其它课程由各院于2012年12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。
教学实施计划应以纸质文稿和电子文档形式一并报送教务处。封面及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QQ群共享中下载,表格格式和字体以下载版本为准,不得更改。


             教 务 处
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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